蘭州晚報訊(記者許沛潔) 轉身,面向旁聽席上年邁的親屬,被告人“撲通”一聲跪在地上,磕了個響頭。起身後,他叮囑家屬:“回去吧,我好著呢,別難過……”當庭下跪的男子名叫唐建(化名),在一次入室搶劫過程中,為了順利得手140元人民幣和一部手機,唐建砸傷屋主致其死亡。1月23日,蘭州中院以搶劫罪判處唐建死刑。宣判後,他說:“我接受審判結果,不上訴。”
  唐建是蘭州人,不滿50歲的他已經白了頭髮。唐建無業,早在2006年曾因犯盜竊罪獲刑4年。2012年6月20日,唐建自帶管鉗等物竄至北面灘一小區,見一樓一住戶窗戶未關緊,便入室準備行竊。就在他準備下手時,房主王某突然回家,唐建趕緊躲在門後,卻仍被髮現。兩人繼而發生打鬥,唐建持管鉗和磚頭將王某擊打在地,王某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。唐建在搶得現金140元和手機一部後離開現場。
(編輯:SN09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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